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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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03-05    作者:夏飞     编辑:张增瑞     审核:乔燕    来源: 创新创业学院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:

根据《宿迁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,现开展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面向对象

在籍全日制本科生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在本科阶段完成的、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创新实践成果,成果形式和要求须符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(附件2-附件4)。

三、学生申报要求

1.创新学分的申报在“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”中完成,网址为:http://cxcypt.squ.edu.cn/pt/HomePage。登陆以后,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进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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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后依次选择左侧“学分管理”,再选择其中的申报学分——批次2025年春季学期——新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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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在5月10日前,学生在系统中完成填报。填报材料时,须提供获奖证书、发表的论文、专利证书、项目结题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图片上传到平台(可上传pdf、jpg、png格式文件)。

3.创新学分不能重复申报,往年已经申报的材料不能再次申报。

4.其他要求:学生填报“项目名称”时不要写简称,应写明全称。

学院验证材料、审核学分

2025年5月15日前,各学院登录“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”,进行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创新学分的认定。


附件:1.《宿迁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

2.《宿迁学院A类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(2023年)》

3.《宿迁学院B类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(2023年)》

4.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



创新创业学院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3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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