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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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0-10    作者:卜丹     编辑:张增瑞     审核:乔燕    来源: 创新创业学院 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:

为了鼓励和促进本科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发展,根据《宿迁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附件1)中规定的认定范围、标准和记分原则,组织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面向对象

在籍全日制本科生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在本科阶段完成的、且未申报过创新学分的创新实践成果,成果形式和要求须符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(附件2-附件4)。

三、学生申报要求

1.创新学分的申报在“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”中完成,网址为:http://cxcypt.squ.edu.cn/pt/System/Home/Index。登陆以后,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进入。


进入后依次选择左侧“学分管理”,再选择其中的申报学分——批次2024年秋季学期——新增。

2.1220日前,学生在系统中完成填报。填报材料时,须提供获奖证书、发表的论文、专利证书、项目结题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图片上传到平台(可上传pdfjpgpng格式文件)。

3.创新学分不能重复申报,往年已经申报的材料不能再次申报。

4.其他要求:学生填报“项目名称”时不要写简称,应写明全称。

四、各学院验证材料、审核学分

202511日前,各学院登录“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”,进行申报材料的核实和创新学分的认定。


附件1:《宿迁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

2:《宿迁学院A类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(2023年)》

3:《宿迁学院B类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目录(2023年)》

4: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21年版)

创新创业学院

202410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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